Sunday, October 19, 2014

Sunday, September 25, 2011

司法改革改了誰?中國刑事訴訟法修訂草案的政治邏輯

司法改革改了誰?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中國的人權便成為中外關注的焦點,也是中國對外關係的一個主要爭議。過去屬於一國內政的人權會成為國際焦點,國際體系性質的改變是一主要的原因。現代國際人權保障體系於二次大戰結束後出現,其意在防止類似納粹德國大規模且有計畫地滅絕猶太族群的悲慘歷史再度發生。歷經四十載的倡議與發展,保障人權的理念與制度在冷戰結束後更進一部受到大多數國家的支持,於今世界主流認為一國政府如何對待國內公民與外國居民,必須受到國際社會的通用準則(即國際人權公約)所約束。中國政府雖然在九十年代初期極力抵抗因為天安門事件而引發的國際制裁,認為制裁與譴責乃是干涉內政之非法行為,但並未徹底否認國際人權規範與人權保障體系的價值。隨著中國的經濟加速融入國際經貿體系、中國政府與國際組織的交流日趨頻繁、中國的政治外交菁英逐漸增加對普世價值的理解,中國政府對國際人權規範的態度也由陌生冷淡轉為熟稔與肯定。北京自1997年後便積極與西方國家及國際人權組織建立對話與交流機制,並且選擇性的允許特定國際組織進入中國舉辦人權教育與訓練,甚至自2004年開始主動積極介入聯合國人權保障制度改革的談判過程,至終代表開發中國家集團在2007年以極高的票數成為新成立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創始會員國。

然而參與國際人權保障制度並不意味中國完全遵守國際人權規範,這主要是因為中國政府直到如今還是認為人權爭議屬於宣傳、外交與所謂國家安全(事實上是政權安全)的領域,而並非真正的涉及國內治理的實際缺陷。中國共黨的統治菁英大部分仍然相信國際社會成員對中國人權的指責都是別有企圖,實際的目的是要改變中國現有的政治體制以及削弱中國的國際實力,並不是真心要保障中國人民的權利。北京因此將國際社會針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批評定位為反華(事實上是批判中共政權)言論。這些批評既是反華,中國政府便不只不須遵從,還要盡力發動宣傳機器與外交作為展開針鋒相對的駁斥,絕不可默認或示弱。所謂的人權鬥爭稱為中國維持其大國形象的重要論述工具,而中國的人權政策也因此長期為中共的安全部門、意識形態制定部門及對外宣傳部門所掌控。其他與保障人權直接相關的部會-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司法部或是最高人民法院等-反被排除在人權政策的決策核心外,而不具官方身分的人權研究與工作者更只能站在決策的邊緣、被動地接受政府偶爾的諮詢。

自九十年代中期開始,中國政府不只被動地反駁國際社會施加於中國的人權批判,更藉由多次發布人權白皮書來主動告知國際社會中國政府對國內與國際人權保障所做的貢獻,最新的例子便是2009年4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詳列政府所有即將實施、與人權保障有關的法律與政策。簡言之,中國政府所有的人權政策與宣傳作為,其首要目的皆是為了確保共黨政權的穩定、安全與合法性,其次才是保障人民的權利。因此在觀察中國人權的進展時,我們固然不必以人廢言,完全否定中國政府改善國內人權(特別是經濟權與社會權)的政策與成效,但更不可忽視中國政府刻意不提、卻對人權保障有重大影響的治理觀念與政經制度。總之,在檢驗中國政府的人權政策一事上,那些說不出口的比說出口的重要,而實地做出來的又比白紙黑字規定得的來得更重要。事實上,為了鞏固共黨政權的穩定與合法性,中國政府的同一個法律或政策常常在細節上保障人權的同時,也持續在原則上與實際作為上斲傷人權。這種矛盾的現象在今年的刑事訴訟法修訂案與防止茉莉花革命的擴散中嶄露無遺,值得吾人持續追蹤注意。

今年8月24日,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並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為期一個月。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在1979年公布實施,1996年曾經過大幅修訂,但仍然與國際社會普遍實施的刑事訴訟制度頗有距離,也導致中國各地執法人員得以不斷濫用職權、在偵辦案件的過程中刻意忽視甚至公然違反公民權利,進而引發民怨,惡化官民對立,導致黨國威權體制的不穩。2007年中國的律師法經過大幅修訂,較為進步的律師法與相對滯後的刑事訴訟法之間出現頗大的差異,導致各地執法人員與辯護律師及刑事案件當事人就法律的適用性產生多起爭議,這使得中外學者與法律專業人士紛紛呼籲中國政府再次翻修刑事訴訟法。然而修法牽涉到多個部會的本位利益,而中國政府歷來重行政指導、輕司法獨立,重實質正義、輕程序正義,這種治理偏好反映在修訂刑事訴訟法的過程中,就造成中共中央政治法律委員會(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國安部較其他相關部會有更多的議程控制權與修法發言權。易言之,那些權力應該受到刑訴法限制與監督的行政部會反而主導了刑訴法的修訂過程,這就好像球場中比賽的其中一組球隊擁有決定球賽規則的絕對權力,則球賽公正客觀的程度便無可避免的啟人疑竇。

單就法條本身言之,這個刑訴法修訂草案絕大部分的內容的確明顯改善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案件當事人(特別是刑事嫌疑人)的權利保障,必須給予肯定。首先,今年的修訂草案終於正式建議刪除在極權時代才有的反革命案件。其次,刑事案件嫌疑人不用等到案件起訴時,便可在案件偵查階段即委託辯護律師,因為實踐證明,刑案嫌疑人在偵查階段最需要法律專業人士的協助,而大部分違反人權的事件(例如刑訊逼供與自證其罪)也在這個階段發生。修訂草案詳細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便可為刑事案件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或控告,並有權向偵查機關詢問嫌疑人涉嫌罪名與案件情況。在偵查機關要求羈押嫌疑人獲准後,必須立即告知家屬或其辯護律師羈押之看守所所在的。辯護律師可會見、並與在押嫌疑人通信;看守所在辯護律師會見要求提出後,至遲不得超過48小時必須安排會見。辯護律師可向在押嫌疑人了解案件情況、提供法律諮詢。辯護律師在案件準備起訴階段,可向嫌疑人討論與查證有關證據,且不受監聽。而且修訂草案建議,自案件被檢察機關正式起訴之日起,辯護律師可向檢察機關要求查閱、摘抄、複製與本案有關的犯罪事實材料,並可要求偵查、檢查、與審判單位注意或調取對犯罪嫌疑人有力的證據。與1996年修訂的刑訴法極大不同之處之一,今年的修訂草案准許辯護律師引導證人改變證詞而不必受罰,甚且史無前例地明確規定公訴案件嫌疑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檢察機關承擔,且明白規定不允許自證己罪。為了保障刑事嫌疑人在訊問過程中的權利,修訂草案建議可能判處無期或死刑的重大案件,訊問過程應進行錄音錄像,並且加強檢察機關對偵查機關辦案的監督力道。

另外,今年刑訴法修訂草案在證據使用原則與方式上均與國際社會的主流規範接軌,值得讚賞。修訂草案建議明確界定所謂定罪”證據充分確實”的構成要件,即據以定罪的事實有證據證明、據以定罪的證據均已查證合法、屬實,並且審判機關所認定發生的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這些在普通法治國家視為基本常識且行之有年的規定,卻是到了今年才被建議寫入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中。另外,修訂草案新增五條關於排除非法取得之證據的規定,明確要求以非法方式取得的證據(包括自白)不得做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依據,從而大幅降低了刑訊逼供的制度性誘因。修訂草案並建議被告人的近親屬可不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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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法機關針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強制措施(逮捕、羈押、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規定上,修訂草案亦有明顯進步。草案建議規定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時,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並應當聽取犯罪嫌疑人與辯護律師對於批准逮捕的意見,而非片面採信偵查機關提供的資料與建議。刑事嫌疑人與其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對強制措施,而裁定強制措施的執法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做出同意變更或不同意變更的回應,並告知申請人,並附不同意理由。對於羈押理由已告消失的犯罪嫌疑人,不得長期押人取供,更不得超期羈押,必須立即予以釋放,並且不得再施以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另外,修訂草案雖未接納國際專業人士的要求,強制規定第二審刑事案件必須開庭審理,但明定第二審決定不開庭審理之案件,必須訊問被告人、聽取當事人、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之意見。並且,修訂草案規定最高法院在覆核死刑案件時,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意見,以示慎重。而修訂草案以新編一章詳細規定未成年人的特殊刑事訴訟權利,大幅改善對未成年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人權保障,這部分可說是中外法學家與法律改革團隊合作影響政府的最佳案例。

中國社會對刑事訴訟法修訂草案的評價是肯定多於否定,而修訂草案可說是中外法律專業人士合作的產物。然而,即使這部修訂草案全數過關,成為正式的法律,也未必能保證中國的人權狀況會立即有所改善。其中的原因不只是因為執法與司法單位需要時間去重新訓練人員與添購設備以適應新法的要求,也不只因為中央與地方傾軋的利益格局導致法律可能被刻意忽視,更因為這些技術性的修訂完全沒有觸及中國政府違反人權、限制人權的思想與制度根源。相反地,修訂草案中一些看似無害的規定事實上反而很有可能會將政府所主導壓迫人權的作為加以合法化與制度化,進而以一種與國際人權規範背道而馳的做法來穩定共黨政權。首先,中國的公安與國安部門直到今日仍然遵守自毛澤東時代便確立的所謂區分兩種社會矛盾的觀念與作為。凡是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社會衝突應當依法處理,並可對犯罪者寬大處理,以教育與矯正為主,刑罰為輔。凡是被政府認定屬於敵我矛盾(即不利於政權穩定與合法性的)的社會衝突,就必須政治性地處哩,更實際的說,是依執政者的認定來處理,法律與法定程序在這類衝突中不過是執政者的維穩工具之一,而執政者並不總是遵循-甚至公然違反-法律與法定程序,而這些案件的刑事嫌疑人的人權常遭忽視與踐踏便不足為奇,他們也很有可能受到更為嚴厲的處罰。很不幸地,涉及異議分子與維權活躍人士的刑事案件幾乎都被中國政府認定為敵我矛盾,也因此他們的人權可說不受任何法律的保障,制定再進步、與國際標準完全接軌的刑事訴訟法也不能幫助他們,而目前中國境內也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或非政府機構能夠有效監督與制衡執法單位違反人權的現象。

其次,中國依然維持以黨領政、以黨領法的政法制度,導致公安、國安、檢察、與法院皆要受當地黨委書記與黨政法委書記的直接指揮。這些所謂涉法單位的人事安排與預算編配完全受制於同一行政層級的黨組織,因此司法獨立的精神與實踐能否得到尊重便沒有制度上的保障,而完全繫於黨領導團隊的認知與利益。是以在中國,徒有良法不足以自行,就算良法加上專業的法律人也仍然無法保證刑事案件當事人的人權會獲得尊重與保障,因為那個會傷害與漠視人權的結構性、政治性的因素仍然存在。單單一個刑事訴訟法的修改當然不能挑戰這個政治體制,也因此不能寄望這個修訂能一舉解決刑事案件偵辦過程中違反人權的現象。

中國政府自今年以來對茉莉花革命的反應已經徹底戳破了所謂依法治國的幻景。為了預防類似茉莉花革命的事件發生,中國政府自1月底開始加強對對輿論的監控,並大幅升高對政治活躍人士的壓迫行動,造成了自1999年鎮壓中國民主黨與法輪功成員以來最嚴酷的政治打擊。首先,中國國家主席、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1月2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與2月19日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會議中,明確指示要以社會管理之名加強對網路活動的監控與管理。中共中央宣傳部隨即以取締假新聞的名義向各省媒體進行檢查整頓。向以敢言與自由派言論著稱的南方都市報受到極大壓力,在1月底解雇了資深記者與時事評論人長平(本名張平),南方都市報時評部主任李文凱與兩名時評部編輯則遭到調職。就在同一時間,廣東時代週報的時評部主任彭曉芸也被報社要求自動離職,在彭拒絕之後便只發給她每月最低工資以逼她去職,而成都商報則是以製造假新聞的理由開除了記者龍燦與李建軍。

2月17日一群自稱是中國茉莉花革命的組織者在網際網路上宣佈,將於2月19日星期天在中國大陸13個重要城市發起集會散步活動,以爭取公民與政治權利以及社會正義,並發佈集會口號與集會守則。中國政府不敢掉以輕心,在接下來的數個週末以優勢並強硬的警力封鎖了這些茉莉花革命行動者預定集會的市中心地點,例如北京的王府井麥當勞前廣場與上海的解放廣場。有鑒於網際網路與移動通訊設備在茉莉花革命中扮演傳播反政府運動消息與動員反政府群眾的重要角色,中國的網路監控部門便將埃及,利比亞與茉莉花等關鍵字進行遮罩。政府甚至在2月19日以及接下來幾個星期日,暫停了茉莉花革命集會場合附近所有行動電話通信網路的短信收發功能,以防止異議人士藉由簡訊召集群眾或臨時變換集會地點。

除了盡全力防止同情茉莉花革命的國內運動出現,中國安全部門也同時升高對全國維權人士的監控與壓迫。根據設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統計,至少超過24位的人權律師與維權活躍人士被證實失踪或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被刑事拘留,數十人的住宅與辦公處所遭執法人員搜索(也就是所謂的抄家),以及超過150人被公安傳喚詢問並限制人身自由,包括著名的藝術家艾未未。這波針對新聞、法律、與藝術工作者的壓迫,其打擊面與打擊力道都超過2005年顏色革命之後的政治緊縮政策,這表明中國政府已將這些律師、異議人士、與維權活躍人士視為敵我矛盾的製造者,從始便不以正常法律程序對付他們,而改以各種違法、恐嚇、與暴力的方式逼使他們失蹤、噤聲。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草案即使全數過關,也對這類案件愛莫能助。事實上,修訂草案中的第73條(規定監視居住的地點可在刑事案件嫌疑人住所以外的地方執行,並可因國家安全的原因不將監視居住地點告知嫌疑人家屬與辯護律師)甚至還會合法化目前仍屬非法的強制失蹤的作法。

Monday, April 04, 2011

好一朵有力的茉莉花!(六)

茉莉花革命引發的政治的中東與北非政治動盪仍在持續發酵中。利比亞的反格達費政府在北約執行禁航令之後士氣大增,似有扭轉3月初潰敗的跡象,此刻正與政府軍隊在利國中部戰略要地呈現膠著的狀況。敘利亞的反政府示威越演越烈,總統阿薩德在3月31日發表演說,拒絕立即解除國家緊急狀態,導致大規模示威遊行在數個主要城市同時爆發,警民衝突造成至少9人死亡。革命過後的埃及在3月19日順利舉行憲政公投,通過了政治民主化與法治化的改革藍圖,但是過渡執政的軍事執政團隨即在3月23日發布新法律,禁止人民集會遊行發表抗議政府言論,否則將面臨監禁與罰鍰的處分。沙烏地阿拉伯在茉莉花革命的浪潮中扮演油價穩定者與改革抗拒著的雙重角色,在美國的默許下,該國的政治改革仍然遙遠。而中國則坐收漁翁之利,藉由利比亞撤僑行動測試解放軍應急能力並彰顯國威,向突尼西亞與埃及提供無息貸款以鞏固邦交,並藉由猛烈抨擊美國與北約國家對利比亞的空襲行動來彰顯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利益代言者與保護者的角色。

茉莉花革命給台灣的啟示有三:第一,突尼西亞與利比亞在北非與中東地區算是發展程度較高的國家,但是因為政治制度上的專制與封閉導致政商精英聚斂,貪腐橫行,人民所在意的物價與就業問題不受重視,不滿與絕望的集體情緒引爆革命浪潮。這告訴任何執政掌權者,總體經濟的發展未必保證人民對政府的滿意,更不足以確保政治的穩定。公民與社會群體不止關切經濟整體的成長,也要求經濟發展的果實必須經由合理公平並且透明的方式分配給每個人。而財富的分配方式與人權保障及民主政治制度是不可分離的:沒有公民與政治權利的制度保障,人民就無法充分享有經濟與社會權利,政治穩定也就不可得。


第二,面對經濟與軍事實力迅猛發展的中國大陸,台灣實在不必妄自菲薄,認為自己已一無是處,也無需恐懼對岸的發展,覺得時間在北京的手中。事實上,只需要一場遠在千里之外的茉莉花革命以及一則網路上不明人士號召的散步活動就足以揭穿中國崛起的脆弱本質。而台灣的政治經濟制度雖非完美,但已能夠將社會絕大多數群體的利益及關心的問題反映到決策過程中。台灣政治制度因為保障了公民與政治權利,使人民得以行使經濟與社會權利,因而成就了比中國大陸更為穩定的局面,這種穩定無需國家耗費龐大的內部安全預算去監控與壓迫社會力量,因而不止更為人接納,也較易維持,茉莉花革命對台灣的政府也根本不是一個需要擔憂與監控的問題。簡言之,台灣已藉由民主化與法治化而成功地跨越了政治穩定的挑戰,而中國大陸政府仍深陷於那種越是維穩越是不穩的窘境。吾人無需恐懼中國大陸,但必須對中國大陸的政治與社會變遷有透徹的了解。恐懼是因無知,而知識則帶來力量。


第三,如果中國政府為了國家利益與政權利益而開始調整奉行多年的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外交原則,則吾人認為台灣政府也必須考慮調整現存的中國大陸政策,在確保台海穩定與國家安全的基礎上,著手準備與中國大陸政府展開具有政治性質的平等對話。吾人建議可由人權方面的對話與交流開始,以凸顯台灣政治與社會制度超前發展的優勢,引領大陸的政治發展。如果這是台灣僅存少數優於中國大陸的特色,我們為何不善加利用,在現狀不斷傾斜的兩岸關係上轉被動為主動,化守勢為攻勢?就算中國大陸政府拒絕我方人權對話交流的提議,台灣不止沒有任何損失,還能站上道德與制度的制高點,更能凸顯中國政府最深層的治理結構矛盾以及兩岸在政治制度上的明顯分歧。

好一朵有力的茉莉花!(五)

如果中國政府譴責利比亞政府違反人權並要求該政府立即回應人民的政治要求並改革國內政治體制,則中國是否也應該在國內進行同樣的改革?諷刺的是,中國的共黨政權不僅沒有啟動有意義之政治體制改革的意願。相反地,為了預防類似茉莉花革命的事件發生,中國政府自1月底開始加強對對輿論的監控,並大幅升高對政治活躍人士的壓迫行動,造成了自1999年鎮壓中國民主黨與法輪功成員以來最嚴酷的政治打擊。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1月2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與2月19日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會議中,明確指示要以社會管理之名加強對網路活動的監控與管理。

中共中央宣傳部隨即以取締假新聞的名義向各省媒體進行檢查整頓。向以敢言與自由派言論著稱的南方都市報受到極大壓力,在1月底解雇了資深記者與時事評論人長平(本名張平),南方都市報時評部主任李文凱與兩名時評部編輯則遭到調職。就在同一時間,廣東時代週報的時評部主任彭曉芸也被報社要求自動離職,在彭拒絕之後便只發給她每月最低工資以逼她去職,而成都商報則是以製造假新聞的理由開除了記者龍燦與李建軍。

2月17日一群自稱是中國茉莉花革命的組織者在網際網路上宣佈,將於2月19日星期天在中國大陸13個重要城市發起集會散步活動,以爭取公民與政治權利以及社會正義,並發佈集會口號與集會守則。中國政府不敢掉以輕心,在接下來的數個週末以優勢並強硬的警力封鎖了這些茉莉花革命行動者預定集會的市中心地點,例如北京的王府井麥當勞前廣場與上海的解放廣場。有鑒於網際網路與移動通訊設備在茉莉花革命中扮演傳播反政府運動消息與動員反政府群眾的重要角色,中國的網路監控部門便將埃及,利比亞與茉莉花等關鍵字進行遮罩。政府甚至在2月19日以及接下來幾個星期日,暫停了茉莉花革命集會場合附近所有行動電話通信網路的短信收發功能,以防止異議人士藉由簡訊召集群眾或臨時變換集會地點。

除了盡全力防止同情茉莉花革命的國內運動出現,中國安全部門也同時升高對全國維權人士的監控與壓迫。根據設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統計,截至三月底為止,已有超過23位的人權律師與維權活躍人士被證實失踪或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被刑事拘留,數十人的住宅與辦公處所遭執法人員搜索(也就是所謂的抄家),以及超過150人被公安傳喚詢問並限制人身自由。這波針對新聞與法律工作者的壓迫,其打擊面與打擊力道都超過2005年顏色革命之後的政治緊縮政策,使得一些國際人權組織甚至認為中國政府已經放棄依法治國的理念,而回到不擇手段嚴打政權敵人的年代了。

好一朵有力的茉莉花!(四)

茉莉花革命也改變了中國在國際多邊組織中對國際人道干涉原則的態度與投票行為。由於中國政府的經濟利益與公民人身安全在埃及與利比亞的政治變局中受到威脅與明顯的損失,中國便無法再堅持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因為倘使繼續放任這些國家內部秩序崩解失控,則中國將要蒙受更大的經濟與戰略損失,甚至會危及國內的政治穩定。另外,由於伊斯蘭會議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與非洲聯盟等主要由發展中國家組成的區域組織都已表態譴責利比亞違反人權,使得譴責與制裁格達費政權得到更多的國際正當性。


因此中國代表張丹於2月25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同意通過譴責利比亞政府嚴重違反人權的決議案,緊接著2月26日中國駐聯合國大使李保東支持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對譴責與制裁利比亞政府的1970號決議案,再於3月1日在聯合國大會中同意暫停利比亞在人權理事會的席位與相關權利。如果說中國政府在利比亞的撤僑行動是史無前例的,則北京對一個素來與他交好的發展中國家所採取的嚴厲譴責態度也同樣是史所未見的。當格達費政府拒絕向國際社會的譴責讓步,導致安全理事會再次通過第1973號決議案,准許國際社會成員執行禁航命令與人道干涉,歷來對人道干涉持懷疑態度的中國政府甚至願意投下至為關鍵的棄權票,使決議案得以通過,這等於是中國政府默認了對利比亞進行人道干涉的正當性與必要性。

然而,正好也就是在這點上,中國的外交政策與內部安全政策出現明顯的矛盾與分歧。中國政府所支持制裁利比亞的聯合國決議案,都是由保障普世人權為出發點而嚴厲譴責格達費政權對基本人權的踐踏。但是中國政府在國內治理方式卻與這些受到茉莉花革命衝擊之國家政府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是在發展經濟的同時維持政治專制,並且持續壓制獨立於政府的社會力量。而且,這些國家面臨著與中國內部相當類似的發展問題:貧富不均,區域發展失衡,官員腐敗,青年的苦悶與相對高失業率,以及持續一年的物價上漲。也就是說,茉莉花革命的先決條件-社會中特定群體對現存政治經濟體制的集體挫折感與不信任感-在中國隨處可見。再者,由於茉莉花革命是由國內不滿政府的力量所主導,而革命所推翻與所傷及的大都是美國盟邦,中共領導人與學者因此不能再像他們數年前歸咎中亞顏色革命那樣,將這次的中東政治變動歸咎於美國與西方國家的幕後陰謀。

好一朵有力的茉莉花!(三)

國際社會主要國家中對茉莉花革命的態度最為矛盾的就是中國大陸: 北京不止要考慮中國的戰略利益與經濟利益,還更要擔心茉莉花革命對共黨威權意識形態與一黨專制體制所可能帶來的衝擊。事實的發展證明,茉莉花革命在中國的外交與內部安全考量之間產生明顯的思想矛盾與政策差異。在以往,中國政府一直高舉當代國際體系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基礎規範與做法;當中國的人權被國際社會成員質疑與譴責時,北京也總是毫無例外地搬出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作為擋箭牌,甚至認為西方國家以人權的藉口干涉發展中國家內政是違反這些國家的主權。然而,就像發生在2005年的顏色革命一樣,2011年的茉莉花革命再次顯示在全球化的時代,一個強調與世界接軌的中國政府已經越來越難以維持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原則,因為他國的內政局勢發展會無可避免地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影響中國的國家利益與共黨政權利益。易言之,不干涉原則有利於一個相對孤立於世界的中國,但卻不利於一個與全球各國發生綿密複雜關係的中國。

面對突尼西亞的政治變動,中國一開始還遵守不干涉他國內政的基礎原則:外交部發言人在1月15日表示十分關注突國局勢發展,並希望突國早日恢復穩定。然而北京很快便意識到席捲中東與北非的茉莉花革命將會嚴重影響中國的國家利益,甚至會危及中國共黨政權的利益。中國政府因而自1月底開始一系列損害控制的外交作為與損害防範的內政措施。首先,埃及「廣場革命」的情勢開始威脅埃及境內中國公民的人身與財產安全,迫使北京決定由政府進行撤僑。1月31日,中國政府決定由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與海南航空公司各派遣一架A330-200的包機直飛開羅,接回滯留埃及的500多名中國公民。2月1日,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再派遣兩架包機至開羅接回另外431名中國公民。

然而這只是中國政府在北非外交干涉的開始,因為中國國家企業在利比亞有相當可觀的投資,數萬名中國僑民旅居利比亞,而受到利比亞動亂而減產的石油出口則給中國經濟局勢產生很大的壓力。75家中國企業在利比亞承包了大約50個大型工程,總金額約有188億人民幣(約28.58億美元),現在不止被迫停工,許多工程設備機具及廠房設施也遭到洗劫與破壞,損失可說相當慘重,況且這些損失將來還不知該向何方要求賠償。據中國商務部3月初的統計,中國企業在利比亞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達15億人民幣(相當於2.28億美元)。另一方面,中國的國家石油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公司(中石油)與中國海洋石油公司(中海油),在利比亞都有可觀的油田探勘與生產計畫,並對利國的石油工業提供各種後勤服務。倘若中國撤出利比亞的石油市場,將失去對當地石油產業出口相關技術與勞工的獲利機會。最後,利比亞快速惡化的內戰局勢使得中國政府決定再次啟動撤僑任務,但中國在利比亞的僑民比在埃及的多上許多,撤僑的規模也因此比埃及要來得大,還必須動用海陸空多種管道才能將僑民及時撤出。從2月22日到3月5日,中國政府總共派遣91架次的民航包機,12架次的軍機,5艘貨輪,1艘軍艦,35架次的外國包機,11艘外籍油輪,與超過100輛的包車,總共撤出35860人。這次大規模撤僑動員了中國所有的民航公司,其任務複雜的程度乃是史無前例的。

好一朵有力的茉莉花!(二)

當阿拉伯國家聯盟,非洲聯盟與伊斯蘭會議組織在2011年2月20-21日紛紛就利比亞政府屠殺無武裝的示威平民發表公開譴責之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便於2月25日召開特別會議,在47個會員國全體無異議的情況下通過強烈譴責利比亞政府違反人權的決議案,要求利國政府立即無條件停止對平民的敵對暴力行為,強烈建議聯合國大會停止利比亞在人權理事會的會員國席次與相關權益,認為格達費政權鎮壓示威群眾的做法與造成大量平民死傷的事證已構成違反人道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並要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主席立即組建一個調查利比亞違反人權的國際委員。


而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隔日(2月26日)也召開關於利比亞情勢的緊急會議,15個會員國一致同意通過安理會第1970號決議案。該決議案引用聯合國憲章第七章關於維持國際和平的條款(特別是第41條)對格達費政權採取數項制裁行動,包括武器禁運,旅行禁制,財產凍結等。3月1日,聯合國大會依照人權理事會與安全理事會先前的決議,以全體無異議的方式通過一項史無前例的決議案,暫停利比亞在人權理事會的席位與相關權利,這充分說明國際社會成員對譴責利比亞政府違反人權的高度共識。


然而,聯合國一連串的決議與譴責動作未能成功迫使格達費政權改變暴力鎮壓反政府運動的決定,雙方武裝衝突繼續惡化,造成更多平民死傷與財務損失。安全理事會遂於3月17日再度開會,並以10票贊成,5票棄權,無人反對的結果通過了1973號決議案。該決議案在原先制裁孤立利比亞政府的1970號決議案之上,進一步宣佈利比亞的武裝衝突局勢已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因此適用聯合國憲章第七章中關於動員一切必要措施(包括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維持國際和平的條款。1973號決議案(一)授權各國與相關區域組織使用一切必要手段保護利比亞平民及平民居住區域免受暴力攻擊的威脅,但不可以外國武裝力量佔領利比亞領土;(二)設定利比亞全部領空為禁航區,除了人道救援以及經聯合國授權允許的班機,其餘一律禁止進入或離開利比領空,而安理會授權各國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執行禁航區的規定;(三)授權利比亞鄰國加強查核對利國實施武器禁運的各種檢查;(四)禁止任何在利比亞註冊的飛行器在任何國家降落,起飛,與通過該國領空;(五)擴大先前實施的財產凍結,使其延伸到任何利比亞政府或該政府控制之機構在海外持有的經濟資源,以及任何被聯合國認定為可能被利比亞政府所利用的經濟資源。1973號決議案為國際社會對利比亞進行人道干涉與人道救援提供了國際法的基礎,而法國,英國與美國及其中東盟國在該決議案通過之後便立即對利比亞政府的防空力量與空中武力進行精確打擊,以確保禁航區的命令得到有效執行。



好一朵有力的茉莉花!(一)

2010年12月17日突尼西亞一名失業大學畢業生為了抗議該國執法人員的暴力取締而自焚,導致突國青年上街抗議該國總統Zine al-Abidine Ben Ali政府的經濟政策與威權政治體制。由於鄰近國家相似的經濟情勢與政治制度,這場被國際媒體稱之為「茉莉花革命」的反政府運動迅速蔓延至北非與中東多國各大主要城市,到2011年3月底已影響超過40個國家的內政,並直接造成突尼西亞與埃及專制政權的垮臺,約旦,葉門,敘利亞,與科威特政府被迫改組,利比亞陷入部族殺伐的內戰,而敘利亞,巴林,葉門,沙烏地阿拉伯,阿爾及利亞等國相繼爆發大規模示威抗議與警民對抗,導致這些國家的政府被迫承諾增加社會福利,改善經濟政策,與加速政治制度改革。

面對突如其來的中東政治變局,世界主要國家一開始措手不及,但隨著茉莉花革命蔓延中東各國,暴力衝突與死傷人數開始飆升,主張積極介入與人道干涉的意見便佔了上風。利比亞的例子是為典範。執政已達42年的格達費政權因為以國家力量支持恐怖主義行動而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與孤立,但近年來努力改善與國際社會(特別是西方世界)的關係,也的確收到成效。當當國際媒體在2月揭露格達費政權竟以攻擊性武器與非洲僱傭兵團殘酷地鎮壓反政府運動,甚至面對國際譴責與本國外交人員的大批變節而絲毫不改變立場,各主要國家領導人的憤怒與失望可想而知:格達費政權暴力鎮壓異己的方式不止徹底違反歐美社會素來信奉的自由民主的政治信念,格達費本人與他的親信幾次公開發言所流露的強硬態度與揶揄西方社會的言辭,更充分顯示西方國家對利比亞的親善政策無法改變格達費政權的專制獨裁本質。格達費政權戕害本國公民人身安全的殘酷程度早已跨過國家體系基本規範所提供的保護傘,使得該政府再也無法躲在不得干涉主權國家內政之原則的後面,而為國際人道干涉提供了一個正當且眾所同意的先決條件。

Monday, May 31, 2010

OYCF 2010年會, Chicago


能夠有機會回到美國開會,心中的確有些激動,也慶幸自己表達能力尚未衰退。中國留學生的表現令人驚艷,特別是中西部幾個女孩子,年紀很輕但是研究已很紮實,表達能力非常好,衣著談吐都已能夠掌握美國社會的期待。他們將在接下來的五年間大放異彩,也幾乎篤定會留在北美發展。我們要加油了!

Saturday, March 27, 2010

我們應該做學問!

四年一度的頂尖(lan)計畫又來了, 搞得中心一票資深資淺研究員人仰馬翻, 與CC陳年恩怨又再度被挑起, 揚揚沸沸已是一月有多, 我雖幸運置身事外坐山觀虎鬥 然而目睹同事為了計畫書的寫作而合縱連橫, 而案牘勞形, 而怨聲載道, 心中實在感慨. CC與IIR的研究體制真要改變, 不然留不住人!

我們真該做學問!

我們不做學問久矣!

容我慢慢說起吧....哀....

子率以正 孰敢不正--談大學通識課 (第一集)

我始終相信通識課是現代大學的靈魂 是大學與高級職業學校之間分野的重要指標 大學教授傳授的不應該僅僅是專業知識與技術 更重要的是將現代知識體系的基本人文內涵傳承給下一代 並且積極培養學生對這些基本人文素養保有恆常的好奇心 讓學生經過大學教育之後 知道如何繼續涉獵這些人類文化的共同遺產 豐富的人文內涵是所有產業創新的根本原因 幾乎每個成功的產品都是建立在對文化或歷史的細緻觀察之上 看見競爭者所看不見的契機 而沒有深度的商業行為只會被競爭者不斷的複製 每個店家賣的產品極為相似 無何區別 為了爭取微薄的利只能不斷砍殺成本 造成員工待遇與福利的不斷削減 形成惡性循環 今天我們的政府與那些有遠見的企業家們都紛紛呼籲要建立以創意為中心的永續產業政策 如果這說得是真話 那我們怎能忽視那些發展創意的教育源頭呢! 學生的家長可以不明白大學教育的靈魂所在 商業界人士可以不知道人文內涵與產業經營的深邃關係 但是我們這些大學教育者不可不知 更不可不堅持 我們不只應該認真教授通識課 確保學生吸收的程度 我們做為公共知識份子 還應該在行有餘力的時候 引導社會大眾對大學教育的看法 大學不是職業學校 這是我們起碼該有的共識 否則何必需要設立兩種截然不同的受教管道呢

我是基於這樣的理念去開辦通識課的 我認為 由於通識課所被賦予的特殊使命 它必然是大學裡最具挑戰性的課程 不論對教師或是學生都該是如此 對教師而言 如何讓非本科系的學生在不到二十節課中熟悉某個專業領域的基本語彙與其研究途徑 絕非易事 因此開授通識課的教授務必要在教學法與師生專業關係上多下功夫 對學生而言 如何在不到二十次授課當中掌握住一門非自己本科系課程的基本內涵 當然很具挑戰性 因此為了通識課所付出的時間與精神必須比其他課程還要來得多 聽課都來不及了 哪裡還敢翹課呢!

截至本周為止 我已教了五次通識課 是在周五早上八點到十點上的 我每周四都要花超過八小時去備課 除了再念一次指定閱讀 並且準備powerpoint slides, 還要找尋與課程相關的音樂或是影像資料 以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 授課當中 我會請學生自願地分享當周世界人權時事新聞 也鼓勵他們在課堂中隨時發問予提出自己的看法 以致每次上課時間幾乎都不夠用

好的 以上是比較正面的發展 負面的問題當然不少 而且是經年累積下來 約定俗成的許多陋習與偏差的觀念 我知道大部分的問題不能完全歸咎學生 事實上教師在這些問題上要負最大的責任 有怠惰的教師 才會有怠惰且不負責任的學生 然後大學通識課程的品質就是一蹶不振 我只好一點一點的 採取比較溫和的方式去推動改革 包括觀念上與實際做法上的

我首先明白告訴學生 吃東西在我的課堂上是不被允許的 學生可以在教室外吃完再進來 帶飲料則需附杯蓋以防止氣味溢出影響他人 我知道8點上課對大學生很殘忍 但我對他們說 我們要對知識與知識傳承者有基本的尊重 你必須在上課之前用完早餐 否則我會請你離開教室 我這樣要求學生 我也同樣要求自己 至少兩次 我買了早餐 可是無法在上課之中享用 我不願踐踏學生對我與知識的尊重 我要求學生尊重我 學生也有同樣的權利要求我尊重他們 截至目前為止 我還沒有為了食物而要求學生離開教室 我認為 當教師認真 學生也會認真的

同樣的政策也適用於缺席者與打瞌睡 我告訴學生們 我對自己授課內容有信心 所以不會點名 也不指定學生座位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何必呢 點名很花時間的若是不舒服或有事 不用勉強 無需到課 只要上課之前以email方式報備即可 無須檢附缺席理由 這是對教師與其他修課者的基本尊重 然而 倘使我上課點到某位同學起來回答問題 而他卻沒有出席 事先也不報備 那麼我會毫不猶豫的扣其總分兩分 每發現一次就扣一次 而且這是不可談判的 同學們若是要修這門課就要接受這個政策 五周下來 我維持我的承諾 不在課堂上點名 而至少有兩名學生在上課之前請假 我當然知道有人不來也不告訴我 但這是他們自己的損失 不是我的 況且 每次上課都有學生問許多很好的問題 他們也很踴躍地嘗試回答我問的問題 所以 我根本不需要以點名的方式叫學生參與討論

若是上課中途感到疲累 或是想上廁所 我告訴他們 無須取得教師同意即可離席 只要不打擾其他同學 我是不在中場休息的 因為時間不夠用啊 這五周下來 沒有學生在上課期間趴下去睡覺的 當然 是有些人的銅鈴眼開呀閉呀的 看起來就是一副昨晚party玩太久的樣子 但他們至少沒有趴下去 當學生發現我這個教師的所作與我所說的一致 他們也會在態度上緊起來的! 我自己頗為欣慰 雖然退課的學生不少 但是留下來的 多數都頗能配合我的要求 我想 我們這些作大學老師的同仁們 實在有必要帶頭改寫通識課做為營養學分的定義 通識課營養 正是因為內容極具挑戰性 而教師授課要求也沒有降低 所以每個修完通識課的學生 都好像吃過一頓內容豐盛營養的知識饗宴 他們的人文素養增加了 他們的外在競爭力也就有了根本的保障

在下一篇裡 我想談談幾個結構性的問題 這些大學制度阻礙了通識課應有的發展 也扭曲了教師與學生對通識課的態度 這些問題不改善 我國的大學就仍然是高級職業培訓所 這些問題包括 學生為何要在一個學期裡修這麼多課? 教授為何要在一個學期裡教這麼多門課? 教授的授課大綱為何總是與實際授課內容脫節?

Friday, March 26, 2010

認真是學者的使命

我很坦白地說 我國整個國家是並不能給人一種非常認真或者敬業的形象 這是很令人遺憾的事 因為我們有時給人一種馬馬虎虎的印象 以致一直到現在 很多電影裡仍給予台灣製造一個負面的意義 ~李家同 幕永不落下 170頁

這學期開始教課 也開始見識到台灣高等教育的怪現象 所開的人權與國際關係通識課程 原本有70人選修 還有超過80人等著加修 但到了第二周 只剩下不到40人 原因就是因為我太過認真 把通識課當一回事去教 啊 成了學生眼中的地雷課

何必那麼認真呢 助理說

你要操死大學生呀 同事說

沒看過這種通識課的 太變態了 許多研究生告訴我

我很會操人嗎?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搬新厝/Movement

我們搬家了. 應該說, 我們又搬家了, 18個月以來的第三次. 原先的公寓差不多已被蚊子與螞蟻佔領了, 油條的房東先生又左暗示右明示他缺錢要賣房子, 所以11月底心一橫, 想說不管了, 找新房吧.

新房不折不扣地在坐落山上, 比原先的住所還要遠離平地與喧囂. 也許大部分的台灣人會選擇方便, 但我們所求的是安靜可親的社區, 良好的管理, 還有對自然的親近. 新居在12樓, 只有兩間房, 但是比原先住所的多上五坪的空間. 許多親友聽到只有兩房都很驚訝, 認為是浪費了空間. 然而我們只有三人, 女兒還很依附我們夫妻倆, 我和妻雖然有時覺得他太多話又黏人, 可還是歡歡喜喜地讓她黏過來...所以何需三房呢! 我們仨在家裡做甚麼事差不多都是在一起的, 一起讀書, 一起用餐, 一起睡, 一起玩...

這是我們仨的工作區, 小壞蛋也有桌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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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架上的娃娃與玩具是她親自排定的, 做爸爸的也無權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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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最大的優點有二: 景觀好, 儲藏空間多. 房東似乎非常在意這兩點, 看得出他是願意也有能力過有品質生活的人. 圓弧型木質牆壁的設計使儲藏室成為可能, 牆外且有裝飾燈製造柔美放鬆的氣氛


而且, 室內有用不完的開放式書架, 能夠讓我買書買到掛也擺不完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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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是另一重點, 居高臨下俯視木柵平原與景美溪, 曾未夢想自己能住在這種地方. 對了, 還清楚地看到國關中心, 以後誰敢翹班我就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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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我也不忘請房東務必留下他們的按摩椅, 這兩天搬家的背痛都靠它解決了縮... 以後它就是我的指定官椅, 請眾爺們讓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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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05, 2009

這是你的家

準備從台中回木柵的當下,母親牽著Aveline的手下樓,不捨的傷感全寫在臉上。她為女兒綁上安全帶,口中說著,這不只是爺爺奶奶的家,也是你詠琳的家,你不是到台中,你是回台中,知道嗎?

到與回這兩個字,當中隱藏多少複雜的感覺。

你們/我們,別人/家人,這二分似乎再清楚不過。對我父母而言,無論我長多大,無論我住得遠近,我永遠是他們的兒,是他們不可分割的血肉。要他們承認,我是個別人(套用龍應台的名言),是個獨立的人,乃是不可思議的。

如果我是家人, 我的女兒當然也是家人, 我家就是他家, 管他台中台北.

真溫馨哪, 可不是嗎? 父母對兒女的愛是那樣的無條件, 甚至及於第三代. 我們在異鄉十年, 既無娘家可回, 也無婆家依靠, 全是小夫妻兩人瞻前顧後, 重擔兩肩挑. 如今回到故鄉, 父母的喜樂那是自不待言, 這台中與台北再遠, 也遠不過台灣與洛杉磯嘛. 妻的雙親也是喜不自勝, 他們就更近了, 距離不過是大安區與木柵之間, 行車二十分鐘而已. 女兒與四個老人家都處得來, 每次逗得他們捨不得道別, 一分開就鎮日想著何時再相逢.

孩子有長輩疼愛, 我們累了能將孩子暫託雙方父母, 三代享受天倫之樂, 夫復何求?

但是關係千萬縷, 纏上了就扯不清. 要分你我, 傷的不只是感情與互信, 你還必須有面對自己父母絕望眼神的勇氣.

這, 可不是每個在亞洲文化長大的人辦得到的.

Thursday, September 03, 2009

老(而且快倒的)店新開

動盪時期孕育最多的感覺,等待安頓時刻到來,將它們傾倒分享。

這時刻必須到來,就在當下,因為撿日不如今日。

遠方的朋友與神家的親人們,你們都好嗎?甚願那從深處而來的喜樂與滿足洋溢你們每一天。

一切都是那樣的不同,以至於常常失去方向與目標,坐困愁城。

我們會好的,我總是樂觀。

我想,遷徙釋放我們屬地的羈絆,而安頓檢驗我們對自己的領悟。

在細雨的風中舉步適應 Getting adjusted in misty breeze

考驗終於來到, 妻上班的第一周, 女上學的第一周。

妻天天想著辭職, 而女時時不忘掉淚。她們想回家, 想回到那個熟悉的, 叫做家的safe haven.

然而家已不家, 而國已不國。我們唯有安頓下來。

We can't duplicate Californian environments here, and neither should we. 如果真如洪蘭與其他神經認知科學家所斷言, 人的大腦能夠適應新環境, 我盼望妻女能夠有天來的恩典, 走過適應期, 這個島還是值得她們的等待。

至於我,那最幸運的,雖然人事已非,但學者社群共同的話題與使命仍然緊密維繫我們的專業關係。能夠有機會牽女兒的手,毫無目的的走在紅紙廊校園中,帶她欣賞雲霧繚繞的指南三山,與她坐在書城享受繪本,與那些流浪但友善乾淨的大狗小狗展開奧秘的對話,我願足矣。

This is the best of my life. And this is for the betterment of others.

Earn it, Titus.

Sunday, July 05, 2009

Farewell trip,Part I, @ the Yosemite National Park

終於,在賣完與丟完所有身外之物,我們在七月一號中午時分踏上征途,一路朝北,向六年前曾經造訪的Yosemite 國家公園挺進。傍晚就在國家公園的前哨站Oakhurst小鎮過夜。

這次打定主意,無論如何要走到Tuolumne Meadows (姑且翻譯為杜倫草原),那傳說中絕美之地。但在那之前,還是有些美景不能錯過!

猶如史前時代,似乎自亙古以來未曾改變的Yosemite。

Wednesday, April 29, 2009

十年磨一劍

給所有相信我的朋友們

在超過九個月的艱辛尋找後 我接受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第三研究所的聘請 預定自八月一日開始擔任該所助理研究員 待遇等同國立大學助理教授

十年留美 從未考慮回國就業 高傲矇蔽眼界 以為自己得了博士後獎學金就鍍了金 就能在北美研究大學謀得一職 而今 莫說研究型大學 就是教學型學院也不得而入

蒙政大不棄 我心裏很是感激 盼望眼下這三年能有好成績 也不枉費留學辛苦的歲月了

十年鑄一劍 如今劍已出鞘 就看如何揮舞

Wednesday, August 20, 2008

結束與開始

在半年的趕工之後,論文完成了,我對品質並不滿意,但是現在的重點是畢業。

八月19日上午論文口試在十點辦正式開始,九十分鐘後結束,教授一致決議批准我的論文,並給予榮譽畢業。事實上,我並未回答每個問題,但是他們也不為難我。

口試之後的合影。左手邊為論文委員會主席,Dr. Dorothy Solinger, 右邊為專供國際規範與國際政治經濟學的Wayne Sandholtz. 不在照片中的是Dr. Patrick Morgan, 在委員會中負責國際安全理論。